以下內容摘自《消防給水及消火栓係統技術規範》
11.0.7消防控製室或值班室應具有下列控製和顯示功能:
1.消防控製櫃或控製盤應設有手動直接啟動按鈕,通過專線連接;
2.消防控製櫃或控製盤應顯示消防泵、穩壓泵的運行狀態;
3.消防控製櫃或控製盤應能顯示消防水池、高位消防水箱等水源的高低水位報警信號和正常水位。
11.0.9消防泵控製櫃設在專用消防泵控製室內時,其防護等級不低於IP30;當與消防泵設置在同一空間時,其防護等級不低於IP55。
11.0.12消防泵控製櫃應具有機械應急泵啟動功能,並應保證當控製櫃內控製回路發生故障時,有管理權限的人員應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消防泵。緊急啟動機械時,消防泵應在報警後5.0分鍾內正常工作。